5月23日,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了关于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的公示,经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委员会审议,提出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项目95项。
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传真、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公示期20个工作日,从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6月17日结束。
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