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公示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和国家机关直属单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办非遗函〔2022〕165号)要求,我院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
经传承人自评自查、专家组评估、复核等程序,形成了评估结果。现将参加评估的9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9月8日至14日。
公示期间,如单位或个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向我院反映或举报。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应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以个人名义的,应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人:王铮 联系电话:010-64890405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1号中国艺术研究院非遗办412室
附件:2021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
中国艺术研究院
2022年9月8日
附件:
2021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