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文化部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文非遗发〔2012〕4号)和《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2018年7月,安康市文化文物广电局开展了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单位)申报工作,经推荐申报、实地勘查、专家评审等程序,拟将陕西巴人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 2个单位认定为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拟将陕西省金州农业有限公司等7个单位认定为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单位。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安康市文化文物广电局提出。异议书须写明异议单位名称、事实理由、异议人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安康市文广局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实。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
公示电话:0915-3358117
通讯地址:安康市江北大道安康传媒大厦1008
安康市文化文物广电局
2018年12月24日
附件:
安康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单位)推荐名单
一、示范基地(共2个)
1.陕西巴人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保护项目:传统饮食、手工技艺等
2.陕西省紫阳县和平茶厂有限公司
保护项目:紫阳毛尖传统手工制作技艺
二、示范单位(共7个)
1.陕西省金州农业有限公司
保护项目:石泉红豆腐制作技艺
2.安康市新城稠酒有限公司
保护项目:五里稠酒酿造技艺
3.汉阴传世美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保护项目:白火石汆汤制作技艺
4.陕西汉韵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保护项目:安康蒸面----谭家蒸面制作技艺
5.岚皋县岚山宝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保护项目:神仙豆腐制作技艺
6.陕西秦田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保护项目:汉阴土陶制作技艺
7.石泉县熨斗茶业有限公司
保护项目:石泉柚子功效茶制作技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