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陕西老字号”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陕商函〔2020〕413号)精神,依据《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陕西老字号认定办法(暂行)的通知》(陕商发〔2020〕35号)的标准条件和要求,2020年12月16日—17日,省商务厅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经企业自愿申报、市县两级初审推荐的117个申报认定“陕西老字号”企业资料进行认真审查,西安永信清真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等65个企业(名录见附件)“陕西老字号”认定标准,拟认定为陕西老字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省商务厅反映公示企业存在的问题,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异议人为单位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个人的,请签署实名。公示期截止到2020年12月24日,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首批认定“陕西老字号”名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