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和国家机关直属单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函》(非遗函〔2024〕14号)要求,我院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
经传承人自评、专家组评估、意见复核等程序,形成了评估结果建议。现将参加评估的9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建议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6月3日。
公示期间,如单位或个人对评估结果建议有异议,可向我方反映或举报。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以个人名义的,应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人:王铮 联系电话:010-64890405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1号中国艺术研究院非遗办412室
附件:中国艺术研究院2023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
中国艺术研究院
2024年5月28日
附件
中国艺术研究院2023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