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类别:传统戏剧
遗产级别:省级
遗产编号:第二批Ⅳ-24
申报人/申办单位:周至县文化馆
周至县大玉村位于周至县城东南部、古楼观脚下,就峪河东岸。据村碑记载,唐景福二年(公元893年)因原村被大水冲毁,重建时挖出一块较大的玉石,故名大玉村,全村有17个村民小组,共有人口2860人。
据现存资料考证,木偶戏也叫傀儡戏,历史悠久,最早的木偶可能与丧葬有关,1978年山东汉墓出土有汉代可灵活操纵的木偶。
大玉木偶在清宣统年间由木偶艺人唐老八传至该村黄新民、郭九成、郭成林、郭兴娃等。大玉木偶由清宣统年间经漫长的发展由散到集中,由兴到衰。现有表演、雕刻艺人,30余人。大玉木偶至今仍活跃于群众之间。
大玉木偶是农耕社会生活的缩影,对于研究我国农耕社会的发展及地方风土人情,意识形态等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周至大玉木偶传承人可分为木偶制作和木偶表演两部分。木偶制作方面较为典型的传承人有:清宣统唐老八----民国白玉印----建国后的郑志高----郑航、郑超。表演方面较为典型的传承人有:清宣统唐老八----民国黄新民----建国后的杜占刚、雒民宝、刘文孝、刘芳娥(女)、周克俭等----现在的郭社娃、郭群满、杜栓雷、王旦旦、郭占信等艺人。
大玉木偶的发展和传承对秦腔的表演、木刻艺术和社会发展中传统剧目的传承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各个时期地方戏、革命样板戏等在表演中起到了民族传统教育作用,是革命传统教育不可多得的生动教材。
大玉木偶的主要价值在于木偶起初的选料、雕刻及表演及所需的一切都在大玉村木偶艺人中完成,全面的传承了木偶的全部技艺,是木偶发展到今天很难保存技艺如此完整的一个传统项目,具有极高的美术、雕刻、彩绘等工艺研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