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类别:传统舞蹈
遗产级别:省级
遗产编号:第三批Ⅲ-40
申报人/申办单位:陕西演艺集团歌舞剧院有限公司
唐代乐舞(简称唐乐舞),盛行于我国隋唐时期,集汉魏晋南北朝以来乐舞艺术之大成,并吸收了西域及波斯等中亚地区民族乐舞的优秀成分,主要以燕乐(即俗乐)的繁荣为特征,带动了演奏、演唱、舞蹈的全面发展,呈现出相当高的艺术水平。唐乐舞目前主要流传在陕西省西安市及其周边地区。
唐乐舞的音乐,特指自隋唐以来繁盛的以“燕乐”为发展主流的歌舞音乐,如由声乐、器乐与舞蹈总合而成的唐“大曲”曲式;根据歌舞曲调改编的琵琶曲《霓裳》、《六幺》、《凉州》等;以及全部由歌舞曲调构成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唐《坐立部伎》。唐乐舞的舞蹈,除“十部乐”和“坐立部伎”大型乐舞外,小型舞蹈有健舞、软舞、字舞、花舞、马舞等教坊舞蹈。
唐乐舞见诸于史书记载的重要乐部名称有隋“七部乐”、“九部乐”、唐“九部乐”、“十部乐”和唐“坐部伎”、“立部伎”等。音乐的记谱方法有“古琴减字谱”、“工尺谱”。舞谱有敦煌发现的“唐人舞谱”二卷。
唐乐舞的主要代表性乐器有古琴、琵琶、筝、瑟、阮咸、箜篌;笛、管、排箫、笙、竽、尺八、笳、筚篥、角、羌笛、叶;钟、鼓、磬、方响、羯鼓、毛员鼓、瓯、缶、铎、拍板、云墩、木鱼等。
唐乐舞经过挖掘整理,重新编排演出的主要作品有《霓裳羽衣舞》、《秦王破阵乐》、《剑器》、《龟兹舞》、《白纻舞》、《春莺啭》、鼓乐《鸭子拌嘴》、《老虎磨牙》、《大唐礼乐》等10多个节目。
多年来,致力于研究、发掘传承唐乐舞,并在国内外产生巨大影响的为陕西省歌舞剧院。唐代乐舞已列入陕西省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