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类别:民间文学
遗产级别:省级
遗产编号:第四批Ⅰ-26
申报人/申办单位:兴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丁兰刻母是一个古老的中国民间传说故事。为二十四孝之中唯一的一个能由不孝转为大孝的典故,教育意义更大。故事也更加有可述性。2013年11月,公布的陕西省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兴平市申报的“丁兰刻母”成功入选,成为该市首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丁兰,汉时人,幼年丧父,小时候丁兰对母亲很不孝敬,常常打骂。有一天,丁兰耕田间歇,见一羊羔双膝跪地而食母乳,又见一小乌鸦衔食喂养残老乌鸦。触景生情,思之悔矣,不禁泪下,此时母亲正巧为丁兰田间送饭而来,丁兰急忙去接,慌忙中手中牛鞭忘记丢掉,母亲见丁兰执鞭而来,疑为嫌其送饭来迟,一时心如刀剜,后悔有此不孝之子,遂撞死于地头树下。
丁兰丧母后,将树伐掉,刻木奉母,供奉于堂,日进三餐,从未间断,有一次丁兰有事外出,临行前叮嘱妻子侍奉好木像。妻子满口答应,心中却想:“你怎么这么傻,木像怎么可能灵验,它又不能吃饭,你就是供上一辈子也不能活。就这样,在丁兰走后,妻子白天让儿子把木像当马骑,夜晚用来顶门,不仅如此,做针线活时,居然还用针扎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指竟流出了鲜血。五天之后,丁兰回到家中。晚上,木像托梦给丁兰,丁兰知道情况后气愤难平!于是一张休书便把妻子休回了娘家。妻子悔恨不已,赔礼道歉,夫妻二人才又和好如初,对木像也如从前一样虔诚。
民国二十四年,兴平县长段民达为丁兰祠题“诚孝格天”牌匾,以倡“百善孝为先”。今兴平市子孝村建有丁兰墓,被列为省级重点保护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