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社火(宝鸡民间社火)
社火是从先民们祭祀土神的社日和祭祀火神的迎神赛会活动逐渐演变而产生的一种民间巡游演艺活动。宝鸡社火在其发展的历史长河中,由起初的集民间音乐、舞蹈、诗歌、杂耍、锣鼓为一身的戏剧形式逐渐发展为有固定特型的造型形式。
宝鸡社火按表演时间可分为昼社火和夜社火。其表演形式有造型社火和表演社火两大类。造型社火有背社火、马社火、芯子社火、山社火、面具社火等进行列队表演;表演社火有地台社火、高跷社火等,主要在场院进行表演。宝鸡社火由于扮演的故事大多是古装历史剧和古典名著中的特型人物,所以服装头帽和道具、枪棒把子全部是以古戏装形式出现。
社火游演时一般是探马在前,后面跟着社火会旗、火铳队、旗队、社火队,最后是锣鼓队。社火游演队伍色彩绚丽,锣鼓喧天,气势宏大,热闹非凡,具有很高的民俗价值和审美价值。
改革开放以来,宝鸡民间社火艺术得到发扬光大,成为群众喜闻乐见的一项文化活动,并多次随国家民间艺术团体出访演出,受到国外观众的喜爱和欢迎。2003年,宝鸡被陕西省文化厅命名为“民间社火艺术之乡”。现在,宝鸡民间社火已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保护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