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就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一事众说纷纭:有的人说,这是一种文化自觉,是人们发自内心地想保护这些优秀的文化传统,使其世世代代地传承下去;也有的人认 为,这是跟风赶潮,屡见不鲜。费孝通先生认为,“文化自觉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的特色和它发展 的趋向,不带任何‘文化回归’的意思。不是要‘复旧’,同时也不主张‘全盘西化’或‘全盘他化’。自知之明是为了加强对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决定适应 新环境、新时代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关宏玉先生则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要注重文化传承观念在民众中的普及,就应该树立全方位的教育传承理念。费安 玲又认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从法律角度进行思考,必须在我国已有的法律体系和制度背景下进行分析和思考。
扬州修脚申报国家“非遗”,称曾是该技术的源头
以戏曲“申遗”为例,笔者在查阅资料中发现,绝大多数人都提倡戏曲市场化、戏曲普及和改革,但戏曲改革会不会改变了原有的味道,到底如何把握改革的度使之不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核?
市场是人才成长的最大熔炉,是传统继承的动力源。市场发育健全的标志,就是兴起丰富多元的市场主体——不同层次、不同区域、不同职业和不同年龄段的观众群 体,巨大的市场群体才能内在地决定戏曲艺术的多样化需求,也内在地促使它适应不同题材、不同层次、不同风格和不同目标人群的文化遗产供给。传承、保护和发 展戏曲最切实的基础是逐渐修复戏曲的民族传统,而不是漫无目的地创新,更不是中规中矩地复旧。戏曲不能永远自视为艺术殿堂的阳春白雪,也不能定位为下里巴 人一味迎合大众时尚口味,这两者都是背离艺术内在规律的。在信息化社会,应注重古老和现代结合,畅通与观众交流的渠道,让不了解戏曲的观众了解它,让了解 它的观众更加热爱它。
与此思路相反的,是戏剧界和戏剧主管部门总是盯着各种评奖活动,以夺取大奖为唯一目标和绩效导向。这种报奖思维开始弥漫到申报“非遗”的活动之中,急功近利的现实政绩只能遮蔽了文化遗产本质。
另外,因衰落而残存无几的剧种,需要适当改变自己,追问存活下去的本质,重点是继承与保护它的珍贵传统。暂且不说那些没有申请成功的荒谬的“非遗”例子, 就算是已经申请成功的例子,也不见得不是人们的跟风赶潮所致。部分中国戏曲在人们一时冲动之下,被硬生生地推上了“非遗”台上,然后又被搁置下来,没有了 下文,继续无人问津。人们在并非真正了解这些文化遗产的珍藏意义的情况下,就随大流将其“珍藏”,只在申报的时候投以满腔热情,这不是盲从又是什么呢?不 管申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跟风赶潮,还是文化自觉,我们都希望它是往文化自觉的方向走,让“非遗”成为人们文化生活的需要。
跟风赶潮和文化自觉实际上是有很大区别的:表面看都似在保护文化,但是文化自觉是在理性基础上,人们主动地想保护优秀文化遗产,对失去文化遗产感到可惜, 是人的主观能动性;而跟风赶潮就是盲目地去追随他人,在完全不清楚保护文化遗产真实目的的情况下,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在外部环境的影响下,“保护”过去的 文化,即使它可能是糟粕。
这里要批评的是:不要盲目在中国文化还没完全形成自觉的前提下,就盲目追赶着“申遗”的政策风潮,去分一杯羹。这样下去,只会恶化文化遗产的生存环境,失 去文化遗产名录的话语权,将根植于民间、表述民间的权益丢掉。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地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路径,在起点、过程和终极目 标、价值关怀等方面完全不同。我们应该善于辨析真实有意义的文化遗产,如果跟风赶潮,将“申遗”变成一个闹剧,那样将是文化遗产运动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