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公布富平县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县文化馆、各镇(街道)文化站、项目保护单位
为有效保护和传承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进一步落实关中文化(渭南)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依据《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渭南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根据《关于开展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的通知》富文旅发【2024】12号文件要求,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和相关单位推荐、专家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县文化和旅游局确定陈山峰等54人为富平县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