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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应该是把相关非遗项目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所有人,其中既包括“文化专家”,又包括并不一定熟悉项目具体知识却能理解其意义的大量普通人。他们所构成的非遗传承群体,具有非均质的、多样性的特点,这不仅体现在他们在传承和实践非遗项目过程中表现出的“作为非遗知识保存者的实践者”同“单纯实践者”之间的不同,也体现在他们围绕非遗项目而形成的目的、意愿等方面的差异。而这些不同或差异,在实际操作中,又往往会通过妥协和协商的方式得到缓解,并最终指向维护相关文化事象传承的总体目标。认清非遗传承人的这种非均质性特质,将既有助于对所有传承人群体予以一视同仁的对待和理解,又有助于避免采取过于简单化、理想化的措施,为在差异之间搭建沟通和理解的桥梁,奠定扎实的基础。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工作在世界范围的全面展开,对各种类型的传统生活文化在当代社会获得重新认识、重新定位及有效传承,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从中国的情况来看,由于这项工作同中国社会亟须解决的文化传统在全面现代化过程中遭遇巨大冲击和危机的现实困境密切相关,因此,它得到了尤其迅速且普遍的推广,并产生了十分突出的良好效果。不过,这种看似空前的“文化干预”,从长时段来看,却并不是唯一的。在中国历史上,被我们今天称作“非遗”的各种文化传统遭受危机,以及人们采取种种措施来应对这种危机的情形,可以说屡见不鲜。诸如帝王的册封、地方政府官员的褒扬,以及社会政治形势的巨大变化,都会使一种文化事象的有机传承受到干扰,或导致它发生一定的改变。与此同时,传承相关文化事象的群体或社区内部,也会采取种种措施,以维护或保证该事象的存在与延续。而这种来自文化承载者——即非遗传承人——自身的主体性和能动性,是确保该文化事象存续力的基础,也是导致文化发生可能变化的主要力量。
那么谁是传承人?传承人在发挥其能动性以积极保护其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过程中,其内部又构成了怎样的相互联系?
2013年6月,在成都举办的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提出了“人人都是文化传承人”的主题语。这一表述的出现,对多年来非遗实践与研究领域及相关学科中过于强调“文化专家”而忽视大多数普通民众在文化传承中作用的取向,具有积极的矫正作用,体现了学术界和文化遗产保护实践者观念上的进步。长期以来,在非遗研究与保护领域,以及民俗学等与非遗问题密切相关并为后者提供学术支持的学科当中,对于文化主体的关注,大多集中在那些因熟练掌握某一特定传统知识而不同于社区一般成员的“文化专家”身上。这些“文化专家”,由于熟悉相关传统知识而成为调查研究者主要的资料来源和关注对象,也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对象,这在为学术研究或非遗保护实践提供资料搜集的便利并从客观上有利于相关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却弱化或掩盖了更大范围的一般人的作用,从而为正确认识和对待非遗社区或传承人造成了极大的阻碍。“人人都是文化传承人”观点的提出,正是在反思上述问题的基础上不断调整和改进工作思路的结果。
然而在承认某一社区中的所有成员都是文化传承人的前提下,反过来又必须对传承群体(即社区)内部的结构特征及层次关系有更清楚的认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真正领会并处理好“人人都是传承人”的命题,避免简单地把社区视为整齐划一的团体的做法。值得赞扬的是,在UNESCO框架内近年来围绕社区特质所展开的讨论中,已经在这方面形成了颇有见地的新看法:“社区并非是均质的,在一个社区或者群体之内,对于非遗的认同和保护事宜可能会有不同的意见。”这对当下非遗保护实践的顺利开展,显然具有十分重要的、可供操作的指导意义。
社区的这种“非均质性”究竟是如何表现的,其组成元素之间又具有什么样的关系呢?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助民俗学、人类学界已有的相关成果,来认识和思考其具体状态。
日本人类学者渡边新雄在对日本冲绳社会的研究中发现,民间知识具有“层积性”或“动态性”的特征,这表现为相关知识的掌握者对于该知识存在着“全知”“半知”和“无知”的区别。“全知”指掌握者对于这种知识无所不知,“半知”指对该知识一知半解,“无知”则是对该知识全然不知。与此相似,一些民间叙事研究者在有关口头艺术的表演与传承的调查研究中,也注意到一种神话传统往往会有“积极承载者”和“消极承载者”两类传承群体。前者主要指“社区中对地方掌故、区域历史以及民间传统怀有兴趣的老人、民间精英以及虔诚地信仰相关神灵的香会会首或者一般信众”,他们“所具有的神话知识通常更加丰富,能讲述的神话往往更多,也更愿意主动讲述”。后者则是“也知晓一定的神话故事,但是相对而言,其神话知识较少,往往只能叙述故事的核心母题,而无法完整、生动地讲述完整的神话,而且在生活中一般并不主动讲述这些神话知识”的人。
以上两种概括,都注意到了民间知识或口头传统(均可理解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群体的多样性,后一个例子中的研究者更明确指出“消极承载者”在神话传承中具有与“积极承载者”同等重要的作用,这对于纠正以往过于强调“文化专家”而忽视大多数普通民众在文化传承中的作用的做法具有十分积极的推进意义。然而它们更多的还是一种有关人们对具体内部知识掌握状况的静态分析,而较少从知识实践和传承的角度来思考。因此,所谓“全知”“半知”和“无知”的划分,主要是从静态角度对某种民间知识掌握者所做的分析,侧重的是离开该知识具体应用语境时人们对于此知识了解程度的差别;有关“积极承载者”和“消极承载者”的研究,尽管比以往只关注那些讲述能手的研究视角有了很大拓展,却仍然没有把那些不会讲述任何故事却能够理解这些故事的社区成员包括进来。实际上,民间知识在大多时候是一种实践的知识,而不仅仅是提炼出来的、抽象化了的知识,只有结合某项知识的具体实践来分析一个社区中共享该知识的成员结构,才能够对社区成员的传承人属性有更清晰的认识。
我在进行甘肃天水地区农事禳灾研究的过程中,曾有这样一个发现:就静态而言,人们对某一民俗知识具体内容的掌握,的确存在着量的差异。比如,对求雨仪式的具体细节,只有阴阳先生等极少部分的专门人士有全面的了解和掌握。这些专门人士的指导和主持,是仪式活动得以完整、正确进行的重要保证。这些人士,可以称作相关知识的“保存者”或“传播者”。而大部分参与者则对这一知识的具体内容或者一无了解,或者只有片段的了解。于是,就此方面而言,便出现了“保存者”或“传播者”同“一般参加者”的分别,这类似于“全知”和“半知”,“积极承载者”与“消极承载者”的区别。但是,当这一知识付诸实践的时候,就不仅需要“保存者”的参与、主持,而且也需要一般人的共同参加。两者的协力合作,是使一种民间知识得以实施的基础,也是民间知识之所以能够成为“民间”的全体社区成员共享知识的保障。因此,无论是“保存者”还是“普通参加者”,他们实际上都是这种知识的“实践者”或“行动者”。他们之间的差别,只在于对这种传统知识的被抽象化了的具体内容之掌握的多少,而对这一知识的应用领域、性质和功能等,所有的普通参加者同专门人士一样,都有着深刻的理解和自然的认同。而这也是作为“单纯实践者”的普通参加者,一旦受到“作为知识保存者的实践者”的指引便可以十分确当地把这一知识付诸实践的一个重要前提。
这种发现更能准确清楚地描述社区内部成员之间的层次性与多样性:就某一民俗知识(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实践而言,一方面,相关社区的全体成员都是它的传承人;另一方面,社区或传承人在具体传承和实践该民俗(遗产)项目过程中,尽管能够通过分工协作来达成目标,却又不可避免地表现出明显的“作为非遗知识保存者的实践者”及“单纯实践者”之间的差异。
以上仅仅是从文化传统传承过程中传承群体在具体实践方式的差异方面所做的分析。而如果结合不同传承人在传承过程中的具体目的、情感、意愿来看,就更会发现,任何一种非遗事象的传承群体,其内部并不是怀着完全一致目的的一个均质的、同一的整体,而是充满了多种力量复杂动态的互动。不同的立场、不同的动机和不同的诉求,都会在非遗传承过程中得到展现和表达,相互之间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碰撞、冲突、交流与协商。那么在这样的过程中,谁才能够代表社区,哪种意见才是有代表性的意见?这种现象与相关问题已经引起一些民俗学者的关注和讨论,但研究者还是无法做出一个明确的判断。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冲突或协商的结果,必然是达成妥协,形成一个所有各方都不完全满意却又可以接受的成果。这种在相互妥协的基础上形成的新发明,也就是我们在不同语境下以“传统文化”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不同概念加以标识的对象。
总之,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精神,非遗保护的最终目标,实际上就是保护那些实践和传承相关非遗项目的人,保护他们对自己文化的自豪感和自主权。也就是说,就整个保护工程而言,对人的关心要远甚于对文化的重视。通过保护各种各样的非遗项目,突出相关项目传承人对该项目的传承权、主导权,非遗保护最终是要导向提升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大量非遗实践者的地位的目标。就此而言,认清非遗传承人的这种非均质性特质,将既有助于对所有传承人群体予以一视同仁的对待和理解,又有助于避免采取过于简单化、理想化的措施,尤其重要的是,它必然会促使政策制定者、保持工作实践者、研究者等各相关力量采取更加有的放矢的措施,来实施和推动更加充分的交流协商,进而更为有效地保障广大传承人的权利和意愿。